峰峰矿区,隶属河北省邯郸市,位于河北省南部,晋、冀、豫三省交界,介于北纬36°20‘—36°34‘,东经114°3‘—114°16‘之间。峰峰矿区1950年建区,1952年归河北省直辖,1955年改为省辖峰峰市,1956年撤市设区,归邯郸市所辖至今。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,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,峰峰矿区常住人口为429245人。

峰峰矿区总面积353平方公里,下辖9个镇、1个乡、1个街道,是一个资源型老工矿区。 2017年,峰峰矿区地区生产总值189.4亿元。

2020年,峰峰矿区实现全区生产总值173.8亿元,比上年增长3.6%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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